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原州区院 > 案件聚焦 > 正文
农资打假护春耕,原州检察助力乡村振兴
2022-03-16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
2022-03-16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更好的服务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和消费安全。今年3月以来,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固原市原州区农业农村局和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州区分局在辖区开展农资打假及打击私屠乱宰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聚焦春耕春种这一关键时期,重点围绕售卖假劣农作物种子、化肥以及农兽药残留超标、私屠乱宰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一查农资市场准入及经营管理秩序,促进规范合法经营。重点检查农资销售门店的经营许可证范围、农资采购和销售台账,查看二维码溯源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商户做到索证索票规范齐全,进货台账清晰明确,实现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可追溯监管,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查农资产品质量问题,防范假劣农资坑农害农。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等方式,全面掌握农资产品是否存在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等质量问题和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标标识等侵权行为。同时,检察人员有针对性地向经营者及前来采买的消费者进行了法治宣传,督促经营者从正规渠道采购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同时增强人民群众对假冒伪劣农资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三查畜禽肉类秩序规范,严禁“私屠滥宰”。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的屠宰场(点)、肉类经营门店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是否存在“私屠乱宰”行为,督促经营者做好疫情防护和经营场所卫生消杀工作,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开展此次联合执法活动,是原州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解决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原州区检察院将综合运用打击、保护、教育等措施,聚焦百姓“痛点”,加强与各行政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着力解决损害农业发展、影响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利益等问题,继续以联合执法为结合点,拓展线索来源,持续开展多种形式专项治理行动,形成打击合力,合力营造原州区安全放心的农业环境,为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作者】:
【来源】: